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袁敏琴:治疗糖尿病足三甲医院为什么也要截肢?

添加时间:2017-04-06 16:45   浏览次数: 次    【 】   打印   关闭窗口

据我国卫计委发布数据显示,目前中国2型糖尿病成人患病率已经达到11.6%,其中约有400万左右的糖尿病足病患者。我国三级医院中 27.3% 的截肢发生在糖尿病足患者中,在排除交通事故等引起的紧急截肢后,该比例升至 56.6%。
不截肢治疗糖尿病足
图 上面这几位患者都在三甲医院做了截趾和截肢手术,术后伤口长期不愈合造成二次感染
       按照我们传统的认识,三甲医院医疗水平较高,不管大病小病,人们都往大医院里转。按理说,在一些二级医院能不截肢治好糖尿病足,三甲医院为什么还会有这么高的截肢率?分析起来可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:
       首先,国内三甲医院还没有专门的足病医学专业和足病科室,糖尿病足的治疗大都散在于内分泌科、骨科、血管科、整形外科、皮肤科、烧伤科等不同科室,这导致了糖尿病足的治疗效果可能相差很大。
       然后,虽然国内有极少数的三级医院,已经建立了糖尿病足多学科联合诊疗的医学模式,但是在治疗方法的选择上也有许多不恰当的地方,比如清创。一些三甲医院最常用的清创方法是锐性清创,即使用传统的手术器械,如刀、剪等,对创面坏死组织予以清除,其中最常用的方法就是包括截肢。
       利用清创手段剥离坏死组织是必须的,但是我们从众多的截肢治疗案例中看到,大多数都是将原本可不必截掉组织截掉了,存在过度治疗的情况。糖尿病足患者下肢都会出现一定的病变,截肢过程中因为创伤、出血,进而启动凝血机制,从而造成微血管内血栓形成,进一步加重微循环障碍,引发新的组织坏死。这也是患者导致截肢后二次截肢的因素之一。
       在我看来,对于一些三甲医院来说,并不是他们一定要截肢,而是除了截肢并没有其他更好的方法。对于糖尿病足患者,我们迫切需要做的就是早期诊断并有效干预,出现糖尿病足的症状不一定非要往三甲医院跑,而是要选择一家专业治疗糖尿病足的医院和科室,接受科学化的治疗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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